知識社群登入
滿清政府在鄭克塽投降後,對治理台灣採何種態度?
1樓
 
同學們:大家好!
 
 
1683年鄭克塽投降滿清之後,滿清政府對是否將台灣納入版圖,曾經有過猶豫,但是在施琅的進言之下,基於戰略考量,康熙皇帝乃設一府三縣,正式將台灣納入版圖。但是,治理態度卻甚為消極。請舉例說明,其消極態度表現在哪些舉措上。
 
藍老師
2樓
「為防臺而治臺」的消極態度,為節省行政、治安成本限制人口成長,規定官吏不得攜家帶眷;駐軍採班兵制,三年輪調換班,家眷不得隨軍來臺。
3樓
一、渡行台灣者必須事先取得許可,密航者處以懲罰。
二、渡行台灣者不得攜眷,已渡臺者亦不得接取家族。
三、廣東屢成海盜淵藪,因積習未改,其住民不許渡臺。嚴禁閩粵漢人無照移民臺灣,且不准攜帶家眷
4樓
鄭克塽降清以後,康熙對台灣棄守問題詢問朝中官員
;而朝中官員對於台灣是否收入版圖,分成兩派
台灣遠在海外,人口稀少,防守不易,不如放棄台灣,
只保留澎湖做為東南諸省的軍事屏障,把台灣島上的移民全部遷回大陸
5樓
康熙皇帝甚至也認為:「海賊乃疥癬之疾,台灣僅彈丸之地,得之無所加,不得無所損。為了壓抑反動勢力復甦,不僅對渡台移民多所限制,又未重視建設地方,處處充滿不信任感。沒了歸屬感的台灣,依舊在海上無根飄泊。

6樓

在清廷認為台灣並無重要性時 ,所保留台灣只會增加負擔,

後來是在施琅的強力推薦下康熙帝才決定保留台灣的。

在這樣的認知下清廷自然也不會對台灣有多的大重視,

而採取較為消極態度 只為了防止台灣再度成為反清復明的居所,卻不積極開發建設

常聽到的"為防台而治台"就是指此,而其中又以渡台三禁最為著名

1. 渡台者以貿易商人為先,須申請渡台許可證。
2. 獲准渡台者不准攜眷;已渡台者,不得招致。
3. 潮惠居民嚴禁渡台。
7樓

滿清統治台灣的政策

l   政府官員的任用(千里為官只為財)

l   禁止人民到台灣

l   滿清據台的保防策略

n   班兵制度

n   台灣不築城

l   台灣疆界的認定

 

滿清對台灣人民的掠奪與剝削

l   其他苛稅

l   滿清官員對台灣人的敲詐勒索

l   滿清對台無經濟政策

8樓

在清廷認為台灣並無重要性時 ,所保留台灣只會增加負擔,後來是在施琅的強力推薦下康熙帝才決定保留台灣的。

台灣在戰略地位也顯得比較重要

9樓
主要是依循內地的統治情況,視情況先鼓勵人民開墾,其後再由官方在隨後設置行政單位,或是依據軍事的需求來調整。
此種策略一直到1874年日軍在牡丹社事件中犯台之後,才有所改變。
10樓

為防台而治台

限制移民,不准移民攜眷。

不准台民入山墾殖,避免番漢衝突或台民作亂。

 限制鐵器與生鐵輸台,需申請方能製造鐵器,避免民間私藏武器。

不准建築城垣。

設置班兵制度,由各地抽調組成,三年一調,且來台官兵需有家眷卻不得來台。

官吏三年一調,早期不得攜家眷。

 

11樓
移民措施:限制漢人來臺

1.設行政單位管理:視情況先鼓勵人民開墾,其後再由官方在隨後設治行政單位,或是依據軍事的需求來調整。

2.渡臺禁令:移民台灣嚴格限制,禁止攜帶家眷,故渡台者多半為單身男子,或是已有家眷,但受限制無法攜帶妻子來台
   的已婚男子。因此,早期渡台男子者多半選擇與平埔族女子通婚,因此有「有唐山公、無唐山媽」的說法。

3.限制官員任期:派來台灣的官吏,任期2年或3年一滿,立刻調回,且官吏不得攜眷上任,留其家眷在大陸上,無異當成   「人質」,牽制在台官吏不敢有非份之想。駐台軍隊也是3年輪調,不能久留,亦不得攜眷,同時須有家眷及恆產,且漳    兵不得駐漳州人村落,泉兵不得駐泉州人村落,以防軍隊與地方結合反抗中央。

4.限制鑄鐵築城:限制將生鐵和鐵器輸入台灣,不准私自鑄鐵,鑄戶由政府給照,嚴格管制,以防民間製造兵器。亦不許    府、縣等行政中心築城,直到朱一貴事件之後,才稍微允許建木柵以代城垣。
12樓

1.限制移民,不准移民攜眷

2.不准台民入山墾殖,避免番漢衝突或台民作亂。

 3.限制鐵器與生鐵輸台,需申請方能製造鐵器,避免民間私藏武器。

4.不准建築城垣。

5.設置班兵制度,由各地抽調組成,三年一調,且來台官兵需有家眷卻不得來台。

6.官吏三年一調,早期不得攜家眷。

13樓
為防臺而治臺,為節省行政、治安成本限制人口成長,規定官吏不得攜家帶眷
14樓
採取「為防臺而治臺」頒布三條「渡臺禁令」:第一,欲前往臺灣者,必須先在原籍向官府申請,由地方官轉知分巡台廈兵備道、臺 灣海防同知,獲得批准之後才能來臺。第二,不准攜帶家眷,來到臺灣以後也不準把家屬接來同居。第三,粵地向來為海盜淵藪,因此禁止粵民來臺。
15樓
大清帝國早期對臺灣仍然採取為「為防臺而治臺」的消極態度,為節省行政、治安成本限制人口成長,規定官吏不得攜家帶眷駐軍採班兵制三年輪調換班,家眷不得隨軍來臺。
根據「台灣編查流寓令」中有關渡臺限制如三:一、渡行台灣者必須事先取得許可,密航者處以懲罰。二、渡行台灣者不得攜眷,已渡臺者亦不得接取家族。三、廣東屢成海盜淵藪,因積習未改,其住民不許渡臺(即渡臺禁令)。嚴禁閩粵漢人無照移民臺灣,且不准攜帶家眷;但閩粵人民因山多田少,資源有限,乃不斷湧入。他們或正式持有墾照入臺,或買通船頭偷渡,冒「黑水溝」之險前往臺灣。
16樓
設行政單位管理
渡臺禁令
限制官員任期
限制鑄鐵築城
17樓

限制移民、不准移民攜眷、不准台民入山墾殖、 限制鐵器與生鐵輸台、避免民間私藏武器。

不准建築城垣


 

18樓
限制移民,不准移民攜眷
不准台民入山墾殖,避免番漢衝突或台民作亂。
限制鐵器與生鐵輸台
不准建築城垣。
官吏三年一調,早期不得攜家眷。
19樓
"為防臺而治臺"的消極態度
1.渡台者以貿易商人為先,須申請渡台許可證

2.限制移民,不准移民攜眷

3.設置班兵制度

4.限制官員任期

5.限制鑄鐵築城

20樓
有三條禁令專門在對付為防台而治台的政策 分別為 『渡台者以貿易商人為先,須申請渡台許可證』、『獲准渡台者不准攜眷;已渡台者,不得招致』 、『潮惠居民嚴禁渡台』。
21樓
為防臺而治臺之政策
為減省行政資源和限制人口
駐軍以班兵制
不得攜帶家眷
採取封山隔絕政策
頒布渡台禁令
22樓
對台灣採取消極的態度治理
例如:渡台禁令
保留臺灣,但並沒有重視臺灣這塊地!
23樓
不能攜帶家眷 年輕人優先來台
來台者只能靠海邊 不能入山區
避免跟原住民發生衝突

24樓
為防臺而治臺之政策
減少資源和限制人口
駐軍以班兵制
不得攜帶家眷
採取封山隔絕政策
頒布渡台禁令
25樓
  1. 限制漢人來臺(視情況先鼓勵人民開墾)
  2. 渡台禁令(對移民台灣嚴格限制,禁止攜帶帶眷,來台者幾乎都是單身男子、或已有家眷者)
  3. 限制官員任期(派過來台灣的官吏,任期為2年或3年,期滿立刻調回,且官吏不可攜眷上任,將其家眷留在大陸,無謂就是想要牽制在台灣官吏,不敢有非分之想)
26樓
1 限制官員任期(派過來台灣的官吏,任期為2年或3年,期滿立刻調回,且官吏不可攜眷上任,將其家眷留在大陸(為防臺而治臺之

2 政禁止移民攜眷,造成台灣有許多的偷渡移民以及男女比例嚴重失衡

3明鄭時期粵人已在當地墾田過活,卻未取得官府的許可文件清領之後城居業主,以臺灣為福建省而排擠粵佃登記為業主


27樓
1.渡台者以貿易商人為先,須申請渡台許可證

2.設置行政單位

3.渡臺禁令

4.限制官員任期



28樓

1683 年 9 月鄭克塽投降後,清朝皇帝有想要放棄台灣的念頭。後因為施琅而留住台灣。之後在臺灣的文官設了分巡臺灣兵備道,兼理學政。還設了一府三縣。之後在施琅的建議下頒布了渡臺禁令,規定欲到臺者須先向地方官申請,並且不准攜帶家眷,還禁止廣東省的民眾來臺。禁止廣東省民眾來臺的規定在施琅去世即解除,其他的規定直到 1875 年才完全廢除。

29樓
採取為防臺而治臺的消極態度
30樓
非常消極治理台灣
最明顯的應該是渡台禁令
限制移民 不得攜帶家眷
31樓
限制移民 不得帶家眷
度台禁令
32樓
渡台禁令
限制移民
不得攜帶家眷
為防臺而後治臺的消極態度.
33樓

採取較為消極態度,不積極管理或建設,為了防止台灣成為反清復明的居所

渡台禁令,不得攜帶家眷

34樓
剛開始對臺灣卻沒有強烈的領土野心,政府採取為「為防臺而治臺」的消極態度,後來因為施琅力爭,政府才將台灣納入版圖
一、渡行台灣者必須事先取得許可,密航者處以懲罰。
二、渡行台灣者不得攜眷,已渡臺者亦不得接取家族。
三、廣東屢成海盜淵藪,因積習未改,其住民不許渡臺


35樓
康熙皇帝甚至也認為:「海賊乃疥癬之疾,台灣僅彈丸之地,得之無所加,不得無所損。為了壓抑反動勢力復甦,不僅對渡台移民多所限制,又未重視建設地方,處處充滿不信任感。沒了歸屬感的台灣,依舊在海上無根飄泊。

36樓
不能攜帶家眷 年輕人優先來台
來台者只能靠海邊 不能入山區
避免跟原住民發生衝突

37樓
為防臺而治臺之政策
為減省行政資源和限制人口
駐軍以班兵制
不得攜帶家眷
採取封山隔絕政策
頒布渡台禁令
38樓
對台灣採取消極的態度治理
例如:渡台禁令
保留臺灣,但並沒有重視臺灣這塊地!
39樓
對台灣採取消極的態度治理
例如:渡台禁令
保留臺灣,但並沒有重視臺灣這塊地!
40樓
為節省行政、治安成本限制人口成長,規定官吏不得攜家帶眷和輪調

41樓
不能攜帶家眷 年輕人優先來台
 
來台者只能靠海邊
 
避免和原住民發生衝突

42樓
渡台者以貿易商人為先,須申請渡台許可證
限制移民,不准移民攜眷
設置班兵制度官員任期限制不能鑄鐵築城
43樓
限制移民,不准移民攜眷
設置班兵制度
44樓
渡台禁令
限制移民
不得攜帶家眷
為防臺而後治臺的消極態度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