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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一個合神旨意的婚姻生活
1樓
婚姻的意義

神開始創造婚姻的心意,從創世記第二章來看,起初神創造了亞當,而後因為亞當需要配偶的幫助(創2:18,20),而且神看亞當獨居不好(2:18),所以又創造的一個女人﹔這女人是從亞當的肋骨造成的(2:21,22),當神將女人帶到亞當的面前,亞當說出讚美的話語,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(創2:23)。於是摩西緊接著記載著神創造婚姻的心意,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」(創2:24)。


而摩西記載的這段經文,在福音書中被耶穌來引用(太19: 5, 可10:7),而耶穌引用的目的在於辯駁法力賽人有關休妻的事情上,特別強調的是起初神的心意,那個創造婚姻的心意,「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」(太19: 6, 可10:8),而且主耶穌更強調了一件事情,讓我們對於婚姻更有著無法拆除的律法,「所以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,因著這句話,我們必須說的是,夫妻不可以離婚,因為這是上帝起初創造的心意,也是主耶穌在世的時候,所給我們的命令。


當然,有許多的問題就緊跟著而來,真的不可以離婚嗎?若有人犯姦淫,若有家庭暴力?若有極大的問題在夫妻中間?我們為何要守著律法,不知道變通呢?若不離婚,該如何處理呢?
接著這福音書的經文,法利賽人又質問耶穌,「這樣,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,就可以休他呢﹖」,這表示摩西的律法中是允許休妻離婚的,這在舊約聖經中也有此條例(申24:1~2),這是否有矛盾呢?當然,耶穌也有回答他們,「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,所以許你們休妻,但起初並不是這樣。」「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,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;」,那麼到底休妻離婚可以不可以?目前的社會以及過去的歷史,人類都在這起初神的心意之外,我們真的是心裡剛硬了嗎?我們必須承認,夫妻之間的敗壞與衝突,是顯而易見的﹔夫妻在婚姻上,常常無法和諧且成為一體的﹔因此,我們也必須承認,靠著我們的意願、決心、理智、與方法,婚姻在破壞之後,很難再次的合一成為一體﹔也因此,我們常常不相信或懷疑,神起初的心意是否是真實的?也因此我們必須找出一條出路來﹔摩西為以色列人寫了這條條例,「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。」而我們的社會或者教會也為人開了一條出路,可以有條件的離婚﹔只要是淫亂、家庭暴力、夫妻嚴重不何等,就可以離婚﹔這個結果,就是社會上的離婚率的升高,夫妻之間的出路越來越通暢了,單親、再婚等問題也越來越多了。


教會該如何因應這個問題呢?我的答案是回到神起初的心意,方法呢?就是走十字架的道路。但是,不是每個人都明白十字架的道路,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,該如何來說明呢?

我們必須在婚前的輔導,年輕人的聚會中強調神起初的心意,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」(創2:24)「所以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,在解釋這段經文中,神為我們創造的婚姻是美好的,而人在婚姻中的責任就是一起承受這生命之恩(彼前3:7)。接著,我們必須明白在婚姻中的生活學習原則,諸如丈夫要愛妻子,妻子順服丈夫,躲開婚外情慾的誘惑,以及彼此的尊重與代禱等。

對於已經在這錯誤當中的夫妻(離婚或再婚),我們仍然相信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可以饒恕赦免我們,神會祝福在祂面前再次的婚姻,也求主幫助我們不要再犯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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