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個把書籍當作是禁品的城市,私藏書籍就跟現在私藏毒品一樣是罪惡的,反而吸毒成了“正當娛樂”!
負責消滅書籍的單位正是“消防隊”。“消防員”頭上戴著有451標誌的黑色頭盔,手裡拿的不是能夠噴出強效滅火的水龍而是噴射出兇殘狠毒的火龍,為了焚書連房子甚至人都燒。
人們生活的目的只為了追求快樂,除了吸毒之外,還有毫無營養的電視節目,只要有保險人人能合法高速飆車……。即使外面戰火連天,城市裡的人卻一無所知或毫不關心,他們只在乎現在快不快樂;只是這種快樂是真實的嗎?
故事的主角蓋‧孟泰格正是“消防員”,一家三代都是,所以他一直以這個職業為榮,也享受著火焰燃燒時的快感。這樣堅定的信念在他遇上了剛搬到隔壁的克拉莉絲‧麥克萊倫、親眼目賭一個老婦人為書自焚而動搖……
書只是儲存許多我們生怕自己會忘卻的東西的一種容器。書本身毫不神奇,神奇的是書上說的東西,是它們如何將宇宙的一鱗半爪縫綴成一件衣裳。
書籍只是承載歷史和知識的物件。
記錄前人犯過的錯誤讓後人免於重蹈覆轍、記錄前人的經驗法則讓後人有跡可尋不用重做輪子……是書籍的功能,經由印刷術的加持它不像口耳相傳一樣只能在少數人之間傳遞,或是壁畫、石碑之類。
如今網路的發達,讓以往只能存在在書裡的內容可以更快速而近乎免費的傳播。然而本書的導讀「焚書啟示錄-葉李華」卻認為可能造成另一種形式的焚書,則有待商確。畢竟知識能夠有效的傳遞與傳播遠比書本身更為重要,當然書也有其存在的價值與必要性。不過,未來書的形式可能就不是單純的只有紙張而已了,許多科幻小說和電影都為我們預想了。
話說回來,電腦網路在近幾年猛然崛起,以排山倒海之勢改變了資訊傳播的方式。…(略)…然而值得深思的是,電子媒體(包括影視以及軟體與網路)大行其道的結果,極有可能造成另一種型式的焚書--將傳統書籍埋葬在歷史灰燼中。此一自然而然的發展,對後世造成的影響究竟是好是壞,完全取決於我們此時存乎一心的決定與行動。
在看到克拉莉絲在故事中短暫而關鍵的出現,讓我想到《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》一書。克拉莉絲對於孟泰格而言算是一個觸發他質疑自己的關鍵,也許她的出現就是為了點醒他。不過,我認為孟泰格本身早已是個問題人物了,在他們消防隊長比提眼中。因為除了從自焚老婦人那兒偷偷帶回一本書之外,他在家中玄關內的通風孔鐵柵後已經藏了不少書,他為什麼這樣做呢?書中沒有解釋。
書本裡面一定有什麼,有我們想像不到的東西,才會使得一個女人情願與屋子俱焚。書本裡頭一定有什麼。人不會平白無故情願這麼做。
我這才頭一回意識到每一本書背後都有一個人,一個構想出那些書的人,要把那些字句著書成文,得花上很長的時間,而我從來沒想過這一點。人也許得花上一輩子來觀察世間和人生,寫出他的想法,可我一出現,轟,一切全沒了
在故事的尾聲,孟泰格逃到城外遇到了一群“化外之民”,和他一樣也算是書的罪犯吧。其中的一名男子格蘭傑說到:「我們也是焚書者。我們看完了書就燒掉它,怕被人發現。…(略)…最好把它保存在腦子裡,沒有人能看見或懷疑。我們都是歷史、文學和國際法的斷簡殘編。(p.208)」。把內容藏在腦子裡!?不就和基諾李維(Keanu Charles Reeves)主演的電影《捍衛機密(Johnny Mnemonic)》有點雷同嗎?只是基諾李維腦中有晶片可以儲存,而孟泰格等人則是靠著最原始的腦細胞來儲存記憶。
在基督誕生之前,有一種笨鳥名叫鳳凰,每隔幾百年牠就築起一堆柴火自焚。牠一定是人類的一等表親。但是每回牠自焚之後,又會從灰燼中跳出來,讓自己重生。看來我們也在做同樣的事,一遍又一遍,但是我們有一樣要命的本事,是鳳凰所沒有的。我們知道自己做過的蠢事。我們知道自己千年來做過的所有蠢事,而只要我們知道這一點,並且隨時把它擱在我們看得見的地方,總有一天我們會停止堆築柴薪,停止跳入火中。我們會偶然找到幾個記得每一個世代的人。
我們無法確切指出友誼形成的時間。正如注水入瓶,一滴一滴注入,最後必有一滴會使它滿溢;同樣的,一連串的善意,最後總有那麼一次會使心靈滿溢。
一知半解是危險的事。要暢飲繆思的詩泉,否則涓滴莫沾;淺嘗使頭腦昏醉,而痛飲使我們恢復清醒。
不知道是原文書就是這樣還是翻譯的問題,書的前面有些地方看起來怪怪的 =.=ahttp://klcintw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%215759F9D78C26191%2115839.entryhttp://klcintwbooks.blogspot.tw/2007/08/451fahrenheit-451.html
這是一個把書籍當作是禁品的城市,私藏書籍就跟現在私藏毒品一樣是罪惡的,反而吸毒成了“正當娛樂”!
負責消滅書籍的單位正是“消防隊”。“消防員”頭上戴著有451標誌的黑色頭盔,手裡拿的不是能夠噴出強效滅火的水龍而是噴射出兇殘狠毒的火龍,為了焚書連房子甚至人都燒。
人們生活的目的只為了追求快樂,除了吸毒之外,還有毫無營養的電視節目,只要有保險人人能合法高速飆車……。即使外面戰火連天,城市裡的人卻一無所知或毫不關心,他們只在乎現在快不快樂;只是這種快樂是真實的嗎?
故事的主角蓋‧孟泰格正是“消防員”,一家三代都是,所以他一直以這個職業為榮,也享受著火焰燃燒時的快感。這樣堅定的信念在他遇上了剛搬到隔壁的克拉莉絲‧麥克萊倫、親眼目賭一個老婦人為書自焚而動搖……
書只是儲存許多我們生怕自己會忘卻的東西的一種容器。書本身毫不神奇,神奇的是書上說的東西,是它們如何將宇宙的一鱗半爪縫綴成一件衣裳。
書籍只是承載歷史和知識的物件。
記錄前人犯過的錯誤讓後人免於重蹈覆轍、記錄前人的經驗法則讓後人有跡可尋不用重做輪子……是書籍的功能,經由印刷術的加持它不像口耳相傳一樣只能在少數人之間傳遞,或是壁畫、石碑之類。
如今網路的發達,讓以往只能存在在書裡的內容可以更快速而近乎免費的傳播。然而本書的導讀「焚書啟示錄-葉李華」卻認為可能造成另一種形式的焚書,則有待商確。畢竟知識能夠有效的傳遞與傳播遠比書本身更為重要,當然書也有其存在的價值與必要性。不過,未來書的形式可能就不是單純的只有紙張而已了,許多科幻小說和電影都為我們預想了。
話說回來,電腦網路在近幾年猛然崛起,以排山倒海之勢改變了資訊傳播的方式。…(略)…然而值得深思的是,電子媒體(包括影視以及軟體與網路)大行其道的結果,極有可能造成另一種型式的焚書--將傳統書籍埋葬在歷史灰燼中。此一自然而然的發展,對後世造成的影響究竟是好是壞,完全取決於我們此時存乎一心的決定與行動。
在看到克拉莉絲在故事中短暫而關鍵的出現,讓我想到《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》一書。克拉莉絲對於孟泰格而言算是一個觸發他質疑自己的關鍵,也許她的出現就是為了點醒他。不過,我認為孟泰格本身早已是個問題人物了,在他們消防隊長比提眼中。因為除了從自焚老婦人那兒偷偷帶回一本書之外,他在家中玄關內的通風孔鐵柵後已經藏了不少書,他為什麼這樣做呢?書中沒有解釋。
書本裡面一定有什麼,有我們想像不到的東西,才會使得一個女人情願與屋子俱焚。書本裡頭一定有什麼。人不會平白無故情願這麼做。
我這才頭一回意識到每一本書背後都有一個人,一個構想出那些書的人,要把那些字句著書成文,得花上很長的時間,而我從來沒想過這一點。人也許得花上一輩子來觀察世間和人生,寫出他的想法,可我一出現,轟,一切全沒了
在故事的尾聲,孟泰格逃到城外遇到了一群“化外之民”,和他一樣也算是書的罪犯吧。其中的一名男子格蘭傑說到:「我們也是焚書者。我們看完了書就燒掉它,怕被人發現。…(略)…最好把它保存在腦子裡,沒有人能看見或懷疑。我們都是歷史、文學和國際法的斷簡殘編。(p.208)」。把內容藏在腦子裡!?不就和基諾李維(Keanu Charles Reeves)主演的電影《捍衛機密(Johnny Mnemonic)》有點雷同嗎?只是基諾李維腦中有晶片可以儲存,而孟泰格等人則是靠著最原始的腦細胞來儲存記憶。
在基督誕生之前,有一種笨鳥名叫鳳凰,每隔幾百年牠就築起一堆柴火自焚。牠一定是人類的一等表親。但是每回牠自焚之後,又會從灰燼中跳出來,讓自己重生。看來我們也在做同樣的事,一遍又一遍,但是我們有一樣要命的本事,是鳳凰所沒有的。我們知道自己做過的蠢事。我們知道自己千年來做過的所有蠢事,而只要我們知道這一點,並且隨時把它擱在我們看得見的地方,總有一天我們會停止堆築柴薪,停止跳入火中。我們會偶然找到幾個記得每一個世代的人。
我們無法確切指出友誼形成的時間。正如注水入瓶,一滴一滴注入,最後必有一滴會使它滿溢;同樣的,一連串的善意,最後總有那麼一次會使心靈滿溢。
一知半解是危險的事。要暢飲繆思的詩泉,否則涓滴莫沾;淺嘗使頭腦昏醉,而痛飲使我們恢復清醒。
不知道是原文書就是這樣還是翻譯的問題,書的前面有些地方看起來怪怪的 =.=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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